首页 机构职能 文化研究 旅游研究 工作动态 文旅产业 证书查询 表格下载
山东省现代文化旅游研究院
文旅政策
政策解读 |
文旅政策
政策解读
栏目热点

雄伟壮丽 五岳独尊
1. 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大..
2. 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文..
3. 山东省现代文化旅游研究院简介..
4. 关于共建山东省青少年文化艺术..
5. 关于2023年山东省大学生文..
6. 关于我院2024年青少年文化..
7. 联系方式
8. 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文..
站长推荐
1. 开展五大行动,塑造“好客服务..
2. 王磊:打造“好客山东”升级版
3. 2024山东省文旅产业高质量..
4. 山东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
5. 2024年全国文化和旅游产业..
6. 履职尽责、实干担当,更好服务..
7. 山东:乡村旅游多点开花 集群..
8.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 ..
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旅政策 > 详情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指南印发
发布时间:11/24/2022  浏览次数:332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指南印发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3日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从规范主动信用修复工作流程、规范核查依申请信用修复的材料、规范应用文书格式、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培训、规范使用信用信息等方面就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指南》明确,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推动信用修复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严格落实信用修复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把握好主动修复和依申请修复的关系,加强信用修复政策说明,明确不同类型信用修复的条件、方式和流程,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
  《指南》明确,对满足《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情形的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将自动检索、标记并进行信用修复,无需人工操作。对满足《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至(四)项情形的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通过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及时上传认定依据被撤销或者变更、政策变化或者法律法规修订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实施信用修复。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受理的信用修复申请,要明确告知失信主体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原则、时间、方式、内容等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失信主体收取培训费用。

  《指南》还明确,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信用修复工作。加强指导和培训,深入细致向市场主体特别是失信主体做好信用修复政策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通过自查、系统应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监测信用修复工作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 


  相关链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指南》的通知




上一条:把高质量发展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下一条: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山东省现代文化旅游研究院
业务主管单位: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维护更新:山东省现代文化旅游研究院
联系电话:0531-66669765、66669767(秘书处);邮箱sd2023@126.com;联系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63号9-909
网站技术支持运营:北京世纪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1001363号-1

微信公众平台